争创和谐寺观教堂,应是“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作用”题中应有之义。创建只是手段,目的应是寺观
教堂的软硬件建设有一个全面和质的提高,为此目的,在国宗8条标准和省宗2 4条标准基础上,“宜细不宜粗和
宜实不宜虚”,提出了长沙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补充(细化)标准(有的内容表述与省宗24条不同或重复),请参照
执行。
长沙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补充(细化)标准
(试行稿)
爱国爱教
1、不得出现与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相抵触的言行
2、不得出现与《宪法》相抵触的言行
3、积极倡导和践行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作用思想
4、积极探索和实践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
知法守法
1、熟知和遵守国务院和省《条例》、《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定期举办有关法制讲座活动,宣传橱窗等媒介有法制宣传内容
3、无擅自与非长沙地域教职人员交流
4、依法依律与境外平等友好交往
5、依法接受境外捐赠
6、与宗教极端、封建迷信、异端邪教等保持界限团结稳定
1、教职人员之间不能出现原则性纠纷和矛盾
2、保持宗教和谐和教内和睦
3、教职人员有序流动和保持相对稳定
4、与周边的单位和个人关系良好
5、不发生妨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件
活动规范
l、所有大型宗教活动依法报批,并有活动方案
2、大型活动期间无任何责任安全事故
3、依法依规开展教务活动
4、依法管理媒介(出版物、网站《页》等),媒介社会效益良好教风端正
1、无违反交规(如佛教男女众分寺管理等)行为
2、坚持早课、展礼、早弥撒、早灵修等制度、着装、饮食、言行举止等符合教规
3、教职人员年龄结构合理,有培养培训计划
4、依法依律推选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
5、教职人员综合素质高,在教内有较好影响
6、积极挖掘和丰富本教与“和谐社会“教义,定期举办讲座
管理有序
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层次分明、规范、有
2、民主办教组织健全,活动经常
3、有场所远景规划(人才、建设等软硬件)、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4、有定期教职人员和信徒培训
5、依法依规进行基本建设和管理
6、办理了教职人员社保
7、无责任在己实名投诉
8、无责任伤人亡人事故
9、坚持财务、文物保护,人员管理、卫生检疫等制度
1 0、无私自接受非长沙地域教职人员
1 1、有消防通道和消防应急灯,按1个/1 0 O平方米标准配齐灭火器
1 2、熟悉基本急救常识,配备相应的医疗药品和器材
整洁安全
1、宗教活动场所内环境宜人、物品摆放有序
2、建(构)筑物整洁美观,无安全隐患,基本功能完
3、没有发生消防、治安、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
4、有操作性强并每年演练的各类(治安、消防、医疗等)应急预案
5、配备一定的安防人员和设施(如门卫、避雷针等,有条件的配备了视频探头、火险报警探头,三相五线制等)
6、水、电、气、火、车等管理,规范安全
7、有法定节假日人员值班表,建立值班制度
8、垃圾分类处理
服务社会
1、积极创办社会慈善公益经济实体并有序管理
2、积极扶贫济困 、助老帮残
3、积极举办有助于社会矛盾缓解和大众心理稳定活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