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基督教两会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长沙市基督教“两会”的档案管理,增强单位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自觉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接受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二条 市基督教“两会”各项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已经办理完毕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表格、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资料,均依法归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归档。
第三条 档案管理明确到人,负责材料的收集、整理、归类、核对、汇编和立卷归档等工作,逐步建立纸质全宗卷和电子文档。使案卷能正确反映出单位的真实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四条 建立健全的档案和档案工作统计台账,经常核实内容、数量,做账相符。
第五条 自觉遵守档案制度,保守机密,纸质卷宗不得擅自拆卷、涂改、勾划、剪裁,如违反上述要求,将追究责任。
第六条 重要的机密性文件、资料要从严保管,若非本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其他人不得擅自查阅。
第七条 每年三月底前必须将上年度的文件、资料归档。
第八条 对档案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严格办理资料移交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