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创世记》开篇即说“起初,神创造天地”(创1∶1),这是基督教信仰的起点,也是上帝自我启示的开始。在随后的经文中,向我们展示的是一个和谐、有序、充满爱的世界。从《创世记》2章4节开始,重点集中在人身上,上帝将有着他的形象和样式的人安排在伊甸园里(参创2∶8),这是一个和谐美善的世界,是万物最初状态的缩影;其间,人与神、人与动物植物、人与人彼此相爱相亲,彼此毫无隔阂,都处于一个爱的世界中;人还可以随意享用园中各类树上的果子;只是不准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这是上帝为人定下的第一条命令,也是唯一的一条命令,目的是让人明白这样一个真理:上帝是生命和万物需求的供给者,也是唯一真正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的那一位。当人违背这一命令的时候,伊甸园的和谐与美善就被破坏,这种破坏力使整个被造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参罗8∶19-23)。因此,我们可以说:自然环境的破坏是人违背上帝命令的结果。鉴于此,基督徒想要建立合宜的生态伦理观,就要清楚在创世之初,上帝赋予人的角色和职责,下面笔者将借着《创世记》1至3章来谈谈在这方面的一点思考和认识。
一、以爱为旗—— 爱人与爱万物
神学家莫尔特曼认为:上帝是出于爱才创造世界,创造不是显示他有无限的力量,而是为了传递上帝的爱,显明他的美善和荣耀。而作为有上帝形象和样式的人应该以爱为旗,关爱其他生命,爱护自然界所有的生物,并承担起保护自然环境的责任和义务。人类之所以能有此胸襟,就是因为“爱”。爱是上帝最重要的属性之一,也是人本性的需求,离开了爱,生命毫无意义。根据《创世记》1章的描述,上帝在前五天里创造了天地、日月、动植物、飞禽、走兽等大自然的生物,在第六天专造人类。这样,《创世记》从一开始就提出了三组关系,即上帝与人、上帝与自然、人与自然;这三组关系和谐共存,亲密无间,因为他们的存在真正实践了创世者的意志和目的——即和谐、美善和爱,所以他们在上帝眼中看是“好的”。在福音书中,当有人问耶稣,第一要紧的诫命是什么的时候,耶稣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37-40)由此可见,如果一个人诚心爱上帝,那他也必定爱他的朋友和他身边的万物,这是耶稣爱的诫命普遍性的最深刻理由,同时也是我们关爱其他物种的理由。正如一位学者所言:“爱上帝者,能使万物成为至善。”如此说来,人可能而且也应该爱上帝所造的万物,因为万物受造于上帝,理应被视为上帝的作为而给予尊重。圣法兰西斯就是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表达他对万物的爱和尊重;对他而言,所有的被造物都是弟兄姊妹,他不但爱这些生物,也为这一切感谢上帝,这是一种基于爱上帝而延伸出来的爱世间万物之博爱精神和普世情怀。
二、谨慎看守—— 合理而谨慎地运用自然资源
从圣经的描述中我们了解到,人与自然之所以没有和谐的关系,是因为人与上帝关系的破裂,这一切罪因的肇始就是因为人违背了上帝的命令,从这个角度来说,全人类都伏在罪的权势之下。因此,从本体论上说,现今的生态危机是因为罪的影响;从现象界来说,生态危机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因素,如民主制度、工业技术、城市化等。众所周知,人类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和文化创造力得以表达,完全取决于自然界的多产、多样性及动态的稳定性。在这种情境之下,自然生态的灭绝同样也是人类的灭绝,一些自然资源一旦用完了就不能再生。最明显的例子是原油和天然气,有些金属也属于这一类,还有煤,尽管煤的储量还很大,但如果人们持续地、没有节制地乱采乱开,要想为后代留下些储量就很困难了。由此:人们应该尽量经济、节制地利用那些具有很大用处的资源,同时也尽一切努力以可再生的燃料和材料来代替它们。有些自然资源虽然可以再生,但如果人们没有节制地快速消耗它们,那它们的再生更待何时。就像现在,很多森林消失,不少珍稀动物灭绝,以及淡水资源的减少,就是人们无节制地滥砍滥伐、随意取用的结果。为了我们自身的生存环境,也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理性节制地使用我们有限的资源,好好珍惜和爱护我们的生态环境是当务之急。目前,政府所强调实施的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无疑也是以生态环境为基础;只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才能为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实施提供充足的能源基础和物资供给。因此,胡锦涛主席在第15次APEC会议上提出建立“亚太森林恢复和可持续管理网络”的重要倡议,这在国际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和高度赞誉,被誉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森林方案”,这个方案也是我们国家一直到现在还在提倡和施行的改善生态环境的方法之一。在这种情形之下,中国的基督徒更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当中。
三、完善法规——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在上帝所造的伊甸园中,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人可以自由自在地享受大自然的美景与佳果,而不用担心有突如其来的灾难或攻击,上帝赐平安和福乐给人类的意念在此可见一斑。但因为人的违命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和谐,就像今日世界出现的粮食短缺的危机、环境污染、气候反常、温室效应等,都是因为人与自然关系破裂所造成的。基督徒是上帝在这个世界的见证人,理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但如果只是以倡议的方式呼吁全社会的民众来爱护生态环境,有时候会流于形式,不能产生很强的社会效应。因为人内心深处的劣根性有时会促使一些人为自己的好处和利益而罔顾他人的存在及合法权益,对人尚且如此,何况对动植物呢?而且,现代经济发展中很多潜在的经济目标和趋势已经刺激人们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而漠视生态平衡;一些人为了提高生产力和利润,为了降低成本而忽视或罔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负面效应。这个问题不仅出现在工业领域,就是在矿业、农业等领域中也不乏这样的问题,急功近利的人在我们这个时代中并不少见。因此,笔者认为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建立完善的法制法规来保护生态环境,把对大自然的保护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使人们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政府的官方机构也应加强执法力度,对那些肆意破坏环境者予以严厉的惩治。而且生态立法(ecological legislation)不仅针对某个大企业、大工厂,而是面向每一个公民。所有的公民都应该做到:1.忠诚地遵守已有的生态环境法规;2.支持环境保护必要的政治措施;3.拥有保护自然环境的责任感,杜绝一切不利于自然环境的事情发生。作为国家社会一分子的基督徒,更应该认真遵守政府所提倡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和法规。
四、结 论
世界是上帝在爱中创造出来,诗人大卫说:“诸天述说上帝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诗19∶1)在诗中,大卫用日常所见之物来颂赞上帝的伟大和奇妙,在诗人眼中,自然是上帝的化物,是上帝创造大能的显现,万物都是上帝的仆役,万物也都在述说上帝的荣耀。诗人这种对大自然尊重和敬畏正符合上帝起初创造的心意。伊甸园就是上帝所设立的人类和自然和谐相处的摹本。所以,如果人们以重建伊甸园和谐美景的心态关注自然万物的生长与繁衍,那么,人类也必将从大自然中领略到造物主的另一种爱和恩典。总之,人与自然理应是一个和谐统一、彼此相顾的整体,只有确保大自然的和谐,人类才能获得长久的平安,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才能执行下去;而只有活在上帝的爱中,和谐才能体现出来。
摘自:http://www.ccctspm.org/church/semin/2010/115/10115153.html